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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理依據

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及內政部訂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7、18點規定辦理。

 

  • 本市辦理情形
  • 《俟公告期滿,將下架相關圖冊》 
編號案名範圍圖冊公告期間
1新屋區永安段214、526及858地號等3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4年6月16日至

114年7月16日
公告文
2新屋區永安段870及1006地號等2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3新屋區蚵殼港段蚵殼港小段262-8地號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4年6月30日至

114年7月30日
公告文
4新屋區山海段370-2及447地號等2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5新屋區山海段370-1及380-1地號等2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6新屋區山海段793、801及816地號等3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7新屋區山海段900、901及904地號等3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8大溪區中庄段545地號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4年7月14日至

114年8月13日
公告文
9大溪區中庄段339、343、368、375、484、485、552、553、634、635及636地號等11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0大溪區大鶯段1804地號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