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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理依據

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及內政部訂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7、18點規定辦理。

 

  • 本市辦理情形
  • 《俟公告期滿,將下架相關圖冊》 
大溪區坑底段314及323地號等2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5年3月17日至

115年4月16日
公告文
大溪區介壽段891-1及891-3地號等2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5年3月17日至

115年4月16日
公告文
龍潭區聖德段956、957、983及988地號等4筆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5年4月15日至

115年5月15日
公告文
大園區潮音段694地號土地

編定清冊

分區圖

編定圖


115年4月15日至

115年5月15日
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