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LG20站至LG21站高架墩柱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奉准徵收本市龜山區迴龍段27地號等2筆土地,合計面積0.000331公頃,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3年10月24日台內地字第1130266238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及大眾捷運法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