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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促進住宅節約用電,家電汰舊換新及購買節能電器,節省電費支出
發布單位:
地價科
發布日期:
112-05-24
截止日期:
112-06-14
提供單位:
地價科
詳細內容:
為促進住宅節約用電,鼓勵家電汰舊換新及購買節能電
器,經濟部及財政部分別推動補助及減徵貨物稅相關措施
如下(懶人包如附件)
一. 112年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
購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第1級之冷氣及冰箱,並確實將舊冷氣(冰箱)汰換回收,於備妥指定文件後可申請,每臺可補助新臺幣3,000元,申請期間自112年2月1日至113年1月15日止。
二.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購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  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者,可於購買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每臺最高退還減徵新臺幣2,000元之貨物稅,適用期間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2年6月14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1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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