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大溪老城區發展已趨飽和確有增加住宅區、商業區土地之需,在地之大溪區公所、大溪地政事務所及本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大溪中隊等機關亦有洽公空間老舊狹小不便情形,須辦理重大整體開發建設取得相關用地。
本案於開發後將提供約5.99公頃之公共設施用地,用以紓解鄰近土地發展趨於飽和之情況,改善居住之生活條件及環境。
二、計畫目的
(一) 因應人口成長、住宅區及商業區發展飽和情形,需取得都市發展土地。
(二) 配合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園區計畫,妥適保存及利用機二用地具有文化保存價值之建物及空間。
(三) 透過整體開發興闢機關及公共設施用地,解決辦公廳舍空間不敷使用問題,提升都市生活及服務機能。
三、計畫內容
本案範圍位於大溪都市計畫區之西南隅,東鄰康莊路、西接住宅區及保護區、南至都市計畫範圍界、北約至康莊路與中華路口,面積原依「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九案及變十一案內容,為13.60公頃,嗣後於109年3月辦理都市計畫重新公開展覽,再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7月28日第973次會議決議區段徵收範圍修正為13.50公頃。
四、目前進度
(一) 107年7月經內政部土徵小組通過本案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
(二) 109年7月28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73次會議審定主要都市計畫
(三) 111年10月20日經內政部核定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為41%
(四) 112年2月完成地上物查估
(五) 113年7月31日辦理第1場事業計畫公聽會。
五、未來推動重點
預計114年7月辦理公告徵收。
六、聯絡我們
大溪行政園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專屬網站
https://www.asia-survey.com.tw/tydaxi/index.php(點我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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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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