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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府辦理都市計畫延壽街道路工程用地案內,本市桃園區延壽段187地號(重測前中路段526-177地號)等23筆土地,合計面積0.025308公頃,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範圍內,業報奉內政部准予撤銷徵收一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10月6日台內地字第1100265709號函核准撤銷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51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