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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老街溪環北橋下游至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邊界治理工程」,奉准徵收本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26-26地號等8筆土地,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一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11月8日台內地字第1080266063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4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及土地徵
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水利法第82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