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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建林口-頂湖345仟伏輸電線路第29、33、34、36號等4座鐵塔工程,原奉准徵收本市龜山區大坑段5地號 (改制重測前為桃園縣龜山鄉南崁頂段員林坑小段3-3地號) 土地,面積0.036101公頃,業奉內政部准予廢止徵收,通知繳回補償費。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6月17日台內地字第1080263335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51、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