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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需地機關改制前桃園縣龍潭鄉公所)辦理「石門都市計畫11、50、54、55號道路工程」徵收土地後續使用情形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內政部訂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