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政志工團隊
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於86年依「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設置志工服務注意事項」,並經本府核備在案,陸續成立志工隊,召募秉誠以知識、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且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之社會人士,期待借重各方人士支持,一起聯手為推展各項土地政策而努力,有效發揮民眾服務意願與功效,更是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之最佳途徑。
為擴大為民服務績效闡揚助人為善之美,為此除專業性志工外更為擴展吸納不同層面對象參與公共服務領域,至今共計8隊志工隊,包含地政專業服務及走動式服務志工,招募社會熱心公益之服務人士協助民眾申各項謄本、案件申請、地政法令之宣導與溝通、查詢各類地政資訊及案件辦理情形、協助地政法令疑義諮詢以及為服務事項之協助與指導工作,深獲民眾肯定。
服務項目
志願服務人員之服務項目:
(一)走動式服務志工:
1.協助民眾抽取號碼牌與方向指引。
2.協助民眾使用各項便民設施。
3.協助政令宣導、問卷調查、問卷回收與溝通工作。
4.協助維持服務區環境佈置之整潔及注意各項。
5.代為查詢人民申請案件辦理情形。
(二)專業志工服務項目:
1.協助民眾申辦案件之諮詢、協助、指導。
2.協助答詢各項地政法令之疑義。
3.協助民眾辦理各項謄本或地價證明之申請。
4.代為查詢公告地價、公告現值。
5.代為換算土地、建物面積。
6.代為查詢重測(劃)前後對照段落地(建)號。
7.代無書寫能力之民眾填寫各項申請書表。
8.指導民眾填寫各類案件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