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非都市土地概況
本市現有陸域面積約1,220 平方公里,屬都市計畫土地面積約322 平方公里,餘約898平方公里為非都市土地(含未登錄土地),其中本市已編定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之非都市土地約有874平方公里。另現行非都市土地劃定有11種使用分區,並編定有19種使用地類別,本市陸域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之統計如下圖表。
本局推動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業務,除配合內政部及市府推動各項政策性工作外,亦積極受理民眾申請變更編定、更正編定,及主動處理註銷編定、補辦編定等常態性工作,各項業務說明如下:
(一)變更編定
係屬政府機關或興辦事業人因興辦事業需要,經核准事業計畫改劃使用分區或變更使用地類別者。
(二)更正編定
係屬因編定錯誤或於使用編定結果公告前已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之規定,於編定後提出合法證明文件辦理更正編定者。本市自70 年公告編定迄今已逾40 年,經過長時間的檢視與更正,編定錯誤的情事已大幅減少。
(三)註銷編定
係屬因列入經核定公告之都市計畫範圍內,註銷範圍內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者。本市經地政局及各地政事務所於97、98 年間,專案對於已列入核定之都市計畫範圍內而仍有使用地類別編定之土地辦理清理,並辦理註銷編定作業。
(四)補辦編定
係屬因新登記土地或遺漏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者。本市除於97、98 年間進行全面性、有計畫的對於都市計畫範圍外而仍未辦理使用地編定之土地進行清理,頗具成效,自104年始,各地政事務所再次擬具清查計畫賡續辦理,成效斐然。
三、各項作業申請受理機關
- 變更編定:興辦事業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補辦編定、註銷編定、更正編定、補註用地別:各轄區地政事務所
-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桃園市政府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