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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改制前桃園縣平鎮鄉公所)辦理「中壢平鎮擴大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用地廣東段八米以上都市計畫道路工程」徵收土地後續使用情形,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依據內政部訂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