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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制前桃園縣政府辦理「桃園縣平鎮鄉中豐路113線14K+450-15K+670段道路拓寬工程」用地案內,本市平鎮區環南段263地號(重測前北勢段286-46地號)等3筆土地,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範圍內,業經報奉內政部准予撤銷徵收,特予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12月23日台內地字第1100267523號函。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51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8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