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本府辦理「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建設計畫」 G09站捷運開發區工程用地需要,奉准徵收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1937-73地號等3筆土地,業奉內政部准予徵收,公告周知。

  • 發布單位:地權科

依據:
一、內政部110年7月8日日台內地字第1100124792號函核准徵收。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8條、第18-1條、第23條、第24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48條及大眾捷運法第7條。

公告事項:詳如後附公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