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全國各縣市地政事務所相互合作代收代寄服務,完成全國零距離之服務目標,推動此項服務不僅能使民眾能不受轄區限制達到便利洽公之目的,並能節省往返之時間及交通成本,減少民眾因洽辦案件兩地奔波勞累之苦。
地政轄區快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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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土地登記。
(二)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
(三)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
(四)複印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
(五)依檔案法規定申請複印本局或各所之公文。
(六)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
(七)人工登記簿謄本。
(八)利害關係人申請之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九)複印信託專簿、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及土地使用收益限制約定專簿。
(十)代理人送件明細表。
(十一)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
(十二)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
前項第五款規定案件得向本局或各所申請,其餘各款規定案件應向各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