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重劃區範圍:桃園區雙龍段、八德區高明段及永豐段等土地。(詳附圖)。二、倘對於本處分不服,依訴願法第14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之規定,應自本處分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正、副本經由本府向內政部提起訴願。三、重劃會會址:桃園市八德區中華路641號。四、重劃會理事長:朱天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