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申請,如果委託其他人辦理請加附委託書。 二、應附文件為申請書1份、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1份(註明重劃區名稱、土地坐落行政區、段名、地號)。 三、可郵寄方式辦理,也可以親臨桃園市政府3樓地政局重劃科辦理。 四、如證明遺失,申請補發之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