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土地增值利益:重劃完成後區內公共設施完善,土地區劃井然有序,地價隨之上漲。
二、享受減稅之利益:
1. 減輕土地增值稅:經重劃後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除重劃時所負擔之費用可於計算增值時扣除外,其土地增值稅尚可減徵百分之四十。
2. 減免地價稅兩年:市地重劃辦理期間,致不能耕作或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重劃完成後,自完成之日起,其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
三、健全地籍管理:地籍重新整理後,可消除畸零地,減少土地經界糾紛。
四、公平負擔:避免犧牲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之權益,亦可免除公共設施鄰地所有人之不勞而獲。
五、消除共有土地:共有人可協調分配為個別所有,節省共有土地之分割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