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祖產-請盡速辦理繼承登記
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自7月12日起列冊管理15年
桃園市112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自112年7月12日至127年7月12日止列冊管理15年,列管3,906筆土地、300筆建物,若列管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另本市累計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共9萬4,420筆、面積逾1,342公頃;建物共3,584棟,依112年公告現值,總價近1千億。若不知道祖先有沒有遺留之不動產,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進行查詢。
●查詢列管標的
●查詢土地地點
✽貼心提醒✽
1.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繼承登記應自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20倍(土地法第73條規定)。若因繼承關係複雜、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致遺產分配或會同辦理有所困難,建議民眾可先由部分繼承人代表申請,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等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即可避免被罰錢或不動產被列管標售。
2.如您有繼承登記問題或需個案輔導,可就近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連絡人:地籍科彭佳雯科長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5350
相關連結:辦理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https://land.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946&s=68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