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 (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本府地政局於113年度查核本市7家合法租服業者使用之住宅轉租契約書共15份,查核內容有契約審閱期等15項查核項目,其均符合內政部公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期使消費者與合法租服業者簽訂轉租契約書符合規定,以降低租屋糾紛,以建構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進而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
另,本府地政局提醒您「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及「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經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公布修正。請於簽訂轉租契約時,留意業者提供之契約書是否為113年最新版本。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租賃條例相關子法及租約內容,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