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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權益,請盡速辦理繼承登記-11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自7月16日起列冊管理15年

  • 發布單位:地籍科

桃園市113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自113年7月16日至128年7月16日止列冊管理15年,列管3,924筆土地、209筆建物,若列管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另本市累計未辦理繼承登記建物共3,554棟、土地共9萬4,782筆,面積逾1,390公頃,依113年公告現值,總價逾1千億。若不知道祖先有沒有遺留之不動產,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進行查詢。

查詢列管標的

查詢土地地點

 

✽小提醒✽

1.不分性別均有繼承權,繼承登記應自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20倍。

2.若因繼承關係複雜、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致遺產分配或會同辦理有所困難,建議民眾可先由部分繼承人代表申請,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等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即可避免被罰錢或不動產被列管標售。

3.如您有繼承登記問題或需個案輔導,可就近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

 

連絡人:地籍科彭佳雯科長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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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登記申辦流程及應附文件

桃園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時間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