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為加強便民服務,減少民眾申請案件往返次數,自110年8月13日起與桃園郵局合作,透過24小時自助「i郵箱」服務,領取辦畢案件不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
一、申請人至地政事務所送件時,請填妥申請書向服務人員申請i郵箱領件服務。
二、登記案件辦理完成後,由地政事務所將案件相關文件寄送至指定之i郵箱。
三、申請人接收郵局簡訊通知,請於接到簡訊後3日內前往取件。
※注意事項:若超過期限未取件,郵局會將文件移至就近支局招領2天(一般郵件12天),招領逾期後則會將文件退回至原地政事務所,申請人須持申請案印章及收據至地政事務所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