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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完成後,土地所有權人實際分配之土地與應分配之土地有增減時,如何處理?

  • 發布單位:地政局

一、重劃後實際分配之土地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者,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土地接管後30日內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就其超過部分按評定重劃後地價限期繳納差額地價;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二、重劃後實際分配之土地面積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主管機關應於重劃土地接管後30日內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就其不足部分,按評定重劃後地價發給差額地價補償;逾期未領取者,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3條之1規定存入專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