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流程:辦理合併登記標準作業程序辦理合併登記標準作業流程圖辦理合併登記標準作業流程說明應備文件: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所有權狀申請人身分證明(如:自然人之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3擇1,但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公司法人為公司登記事項卡正影本)協議書(兩宗以上所有權人不相同之土地建物辦理合併時應提出)其他法律規定應提出之文件處理期限:2天規費:免登記費,書狀費每張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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