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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吳淑惠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吳淑惠
二、證書字號:(109)台內地登字第028683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9)桃市地字第002317號
四、事務所名稱:吳淑惠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一段328之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