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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簡芷伶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主旨:註銷本市簡芷伶地政士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簡芷伶
二、證書字號:(101)台內地登字第026854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1)桃市地字第001869號(補發)
四、事務所名稱:唯宸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福州一街97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