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林輝峰三、開業執照字號:(104)桃市地字第002012號四、事務所名稱:喬峰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66號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