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張大承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6869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02)桃市地字第001875號四、事務所名稱:納寶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蘆竹區錦中街32號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