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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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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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呂良浩二、證書字號:(88)台內地登字第023348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03)桃市地字第001957號四、事務所名稱:嘉承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10號3樓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