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機關
區公所
二級機關
事業機構
戶政事務所
地政事務所
衛生所
警分局、大隊
我來+1第1招-地籍異動即時通第2招-住址隱匿第3招-指定送達處所第4招-電子產權憑證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吳亦強二、證書字號:(85)台內地登字第010561號三、開業執照字號:(82)桃縣地字第000239號四、事務所名稱:吳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231號六、註銷原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