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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地政士林淑萍等31人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林淑萍等31人
二、證書字號:如後附清冊
三、開業執照字號:如後附清冊
四、事務所名稱:如後附清冊
五、事務所地址:如後附清冊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