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違規「小廣告」取締 將裁罰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

  • 發布單位:地價科

本市房地產業蓬勃發展,業者為節省銷售成本便宜行事,常任意於電線桿、燈桿、交通號誌牌(桿)、電箱等公共設施上張貼違規小廣告,已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及交通安全。環保局為消除違規小廣告,查獲房仲業者任意張貼小廣告違規事證屬實者,除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停話,也移請本局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罰鍰,藉以警惕房地產經紀業者。


地政局再次呼籲各房仲業者,如有廣告行銷需求應善用合法管道(公設廣告欄)張貼廣告,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一起共同維護桃園市容環境,攜手創造乾淨城市及企業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