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服務業在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時,應於簽訂契約後的 30 天內申報相關資訊。若申報不實資訊,也有最高罰款 5 萬元的罰則。租賃實價登錄將全數以新系統「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申報。而不需實價登錄、需提供包租代管資訊的案件,也要記得上「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報,以免不慎受罰。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地方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及申報資訊,得向包租業或次承租人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相關業務服務窗口(03-3322101#5368陳小姐)。
申報入口處
(1)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 租賃成交資訊申報 )
https://vlir.land.moi.gov.tw/
(2)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提供 )
https://clir.land.moi.gov.tw/CAP/
申報說明
(1)租賃實價登錄系統操作說明( 教學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KoSwXcV76Y
(2)包租代管資訊提供系統操作說明( 教學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b0b79GVHJw
(3)申報說明簡報檔
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w-20230802193742.pdf
(4)申報書(租賃、轉租)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89?mcid=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