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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內之建地未來是否可1坪換1坪,又農地領回後之面積一定是原有面積的40%嗎?

  • 發布單位:地政局

1.未來領回抵價地的面積,是依被徵收土地之補償地價,換算成權利價值後,並依其選配抵價地之地價高低決定實際分配面積。一般而言,參與區段徵收的建地,權利價值總額應高於同樣區位條件的農地,相對選擇開發後同樣街廓之土地,建地面積會比農地多,若選擇單位評定地價較平均評定地價低的區域,面積將會更高,有可能接近1坪換1坪之比例。
2.其實,農地領回面積同樣是以依農地權利價值選配抵價地之地價高低決定實際分配面積,並非以現有農地面積乘以單一比例(例如40%或45%)換算為未來配回的面積,所以,實際領回面積仍需視地主選擇街廓之單位地價高低而定,不一定是原有面積的40%。
3.舉例來說,王小姐擁有建地100坪,李先生擁有農地100坪,若兩人於配地時皆選擇同樣條件之街廓,王小姐將能配回較大面積之土地。故實際領回面積需考量各街廓評定地價及土地所有權人自行選擇區位有關。
(土地徵收條例第45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