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複丈申請書。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地籍謄本。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前項檢附之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註:如本人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代理人應攜帶印章及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