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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事務所跨所受理登記服務項目?

  • 發布單位:地政局

為擴大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跨所申辦登記案件服務項目,土地登記案件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得跨所申請之:
(一)涉及測量之登記。
(二)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三)更正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除外) 。
(四)屬祭祀公業條例或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清理之標的。
(五)囑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