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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中華民國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且其權利人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而其土地上無建築改良物或其他工作物者,應如何處理?

  • 發布單位:地政局

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塗銷登記,由登記機關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異議,塗銷之。因塗銷地上權登記致地上權人受有損害者,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