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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範圍內被徵收之土地是否需課徵土地增值稅?

  • 發布單位:地政局

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其地價者,或以抵價地補償其地價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因領回抵價地不足最小建築單位面積而領取現金補償者亦免徵土地增值稅。
(平均地權條例第42、42-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