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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何謂農育權?

  • 發布單位:地政局

依民法第850條之1規定,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20年;逾20年者,縮短為20年。但以造林、保育為目的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