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會在公告徵收通知文件中載明在公告期滿15日內指定時間、地點領取補償費,如無法於指定時間領取或有其他疑義,可直接打電話1999或市府電話(03)3322101分機6656~6659、5308、5309至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查詢或逕自前往市政府後棟5樓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