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註銷本市石彩錦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石彩錦
二、證書字號:(87)台內地登字第02187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08)桃市地字第002237號
四、事務所名稱:石彩錦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成功路121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