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李光斌二、證書字號:(89)台內地登字第023724號三、開業執照字號:(98)桃縣地字第001661號四、事務所名稱:埔頂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街7號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