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徐春祺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329號三、開業執照字號:(86)桃縣地字第001019號四、事務所名稱:正大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3段87號 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