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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42期平鎮區永豐市地重劃區計畫書、圖

  • 發布單位:重劃科

一、公告期間:111年3月30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止共計30日。
二、公告地點:提供紙本文及電子文二類。(一)紙本文:本府地政局重劃科、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二)電子文: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tycg.gov.tw)。
三、土地所有權人對重劃計畫書有反對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理由,並載明土地所有權人姓名、住址及土地坐落、面積並簽名蓋章。
四、點選下載公告文重劃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