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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本市李美玲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李美玲
二、證書字號:(84)台內地登字第01442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95)桃縣地字第001591號
四、事務所名稱:向陽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華勛街163巷33號
六、註銷原因:執照期滿未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