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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張軒晟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主旨:核發本市張軒晟地政士開業執照。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軒晟
二、證書字號:(111)台內地登字第029266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1)桃市地字第002431號
四、事務所名稱:張軒晟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豐路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