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註銷本市柳宏昌地政士開業執照。依據:地政士法第10、15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柳宏昌二、證書字號:(89)台內地登字第024378號三、開業執照字號:(90)桃縣地字第001313號四、事務所名稱:柳宏昌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寶慶路168號六、註銷原因:自行停止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