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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張峯嘉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張峯嘉
二、證書字號:(104)台內地登字第027590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55號
四、事務所名稱:鼎言地政士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忠孝路246巷29弄43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