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任彥達二、證書字號:(83)台內地登字第012663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53號四、事務所名稱:任地政士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32之20號3樓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