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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發本市林亞樺地政士開業執照。

  • 發布單位:地籍科

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地政士姓名:林亞樺
二、證書字號:(110)台內地登字第028822號
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52號
四、事務所名稱:林亞樺地政士法律事務所
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華路58之5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