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政士法第10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地政士姓名:崔如山二、證書字號:(104)台內地登字第027379號三、開業執照字號:(110)桃市地字第002340號四、事務所名稱:崔地政士法律事務所五、事務所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信義街143號